南宁百货转回前期已计提预计负债约200万 将增加2021年度利润

来源:web ·2022年03月28日 16:53

3月25日,南宁百货(需求面积:20000-45000平方米)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,近日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送达的(2021)桂0102民初9368号《民事判决书》。

法院判决,确认原告伟茂公司与被告南百超市2011年10月28日签订的《合作经营合同》于2016年12月31日解除;被告南百超市对《合作经营合同》约定的经营事项进行清算;被告南百超市向原告伟茂公司支付房屋、设备使用费102万元;驳回原告伟茂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;驳回被告南百超市的反诉请求。

据观点新媒体了解,2018年6月,因与南宁百货全资子公司——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发生合作经营合同纠纷,广西伟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(伟茂公司)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2018年8月,南百超市就上述诉讼向法院提起反诉,并获法院受理。根据一审判决,南宁百货计提了预计负债570万元。

因不服一审判决,南百超市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。根据二审判决,南宁百货对本案已计提的预计负债570万元转回约70万元。

截至2020年12月31日,南宁百货对该案计提预计负债499.96万元。公司将根据本次判决结果转回前期已计提的预计负债约200万元(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),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利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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